第二六三章 割城之议-《代国那些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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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马产于大青山最西端,是马中圣品,不惧戎羯狼骑,脚程远超普通乌骓和赤骅,甚至与马王不相上下。然而天马野xìng难驯,极少有人能够将之作为脚力,更不用提带到战场上――刀枪之光只会让天马更加发狂。
天马行踪隐秘,且成群结队,即便军队前去,也未必能制服它们。故而现今世上所有的带着天马血统的良驹,都是在马**配时节,牧民在大青山下放养的母马所产。相比天马而言,这些马温顺许多,速度却也减弱了许多。自然,混血的马继承了母马胆小的弱点,惧畏狼骑,也惧畏猛兽,甚至有些连人都怕。
混血马的价格介于一般军马和良驹之间,而天马则为天价,却一直有价无市。而此刻见到这如野兽般被关在木笼之中的天马,韩枫才瞬间明了。
天马体型巨大,凶xìng未泯,远居于大青山最西――这一切一切,都说明天马原本就并非“山这边”应有的生物。它本就是野兽,它是属于山的另一边的怪兽,与雪雕等等同出一源,只是不知为何,遗落于此,成为了人们既想得到却又恐惧得到的异物。
韩枫默默地吸了一口气:圣城的石雕只有他和明溪见过,詹仲琦或许知道一星半点,却不足以让他联想到这许多。至于柳泉……他更加猜不到天马本是不该出现的动物,那么此时此刻,他将天马带过来,又有何用意?
用作交换,无他。
看着那匹黝黑如无月之夜的天马,韩枫摇头道:“这于我们无用。”
“无用?”柳泉挑眉道,“你若有天马,就不必害怕戎羯人。”平沙城背后就是戎羯人成千上万的狼骑,那也是平沙城除本身守军外,最大的助力。倘若锋关芒城的骑兵配上天马,必将成为狼骑的劲敌,甚至将成为全天下最强大的骑兵。
当然,这一切都存在一个前提:亦即天马能被驯服。
所以韩枫依旧摇头,同时伸手点了点木笼:“你带它来,都要用笼子。”言下之意,即便是抓住了天马的北代,也没有驯服它的法子。
柳泉道:“北代无法,西代却有。确切地说……是皇兄你有法子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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