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一章 垄断贸易-《大明海寇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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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以前福建全省,一年到头,最多也只能收到两百石生丝,大部分还要从浙江购入,但是到了崇祯四年的时候,整个福建年产生丝量却已经达到了八百石左右,而且产量还在逐步的大幅提高。

    而且种植桑田,并不挤占原有的良田,桑树多种植在山坡上面,普通百姓一般情况下,除了原有种植农田之外,还可以养蚕,多一份收入。

    于孝天严格要求手下人对待这些养蚕的农户,不得太过份,除了制定出了一个较高的收购价格之外,往往蚕农资金不足,要借贷一些银子周转的时候,海狼给出的借款,利息也远低于以前一些有钱人所给出的借款利息。

    为此于孝天抢了不少有钱人的买卖,断掉了不少有钱人的财路,让一些原来靠这个发财的无良之辈,对他痛恨不已。

    崇祯三年的时候,甚至于出现了十几家大户,暗中凑钱,出重金雇请了几十个亡命之徒充当杀手,想要让杀手暗中干掉于孝天,可是很可惜,这帮杀手太低估于孝天的能力,结果刚想要动手,便一个不剩的被于孝天手下一网打尽,严刑逼供之下,道出了实情,把他们的雇主都给卖给了于孝天。

    对于这种人,于孝天当然不客气,将这些抓获的杀手移交给了官府,熊文灿一听勃然大怒,着令严查严办,结果十几家凑钱雇凶的大户,全部被抓了起来,主事者被凌迟处死,其余的也都全部抄家问斩,家人充为奴隶。

    这么一来,虽然有些有钱人对于孝天恨之入骨,可是却也无可奈何,根本不敢再动什么歪心思。

    当然生丝只是海狼控制的一种商品,其它的比如对外比较俏销的茶叶、漆器、染料、丝绸、瓷器等商品,海狼自然也都有所涉猎,甚至于还建立了自己的大型工坊,进行大批量自行生产,取代了以前只从其它作坊订购的方式。

    这么做有几个好处,一是成本大幅降低,而是质量自行控制,三是随时可以对产品式样进行调整,投其所好生产出买方更喜欢式样的产品,如此一来获利更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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